· 

DAY 35 魚槍禁不禁

 

『本管制措施所稱魚槍,指以長棍之尖銳端刺擊水產動物,或發射尖銳物射擊水產動物之工具』

所以其實連拿樹枝去插魚也是違法的(蛤?)

 

自由潛水打魚是我可以接受的漁法,但我也贊同

 

「任何漁法都是對海洋資源的一種掠奪,根本沒有一種漁法叫做『永續漁法』。凡未經妥善管理的漁法,都能成為海洋大屠殺的兇器。只有漁業永續管理,沒有管理就沒有永續。」

 

我們應該要了解自己的食物從何而來,而不是盲目地把食物送入口中。

能否永續確實要靠管理、教育以及人類自己心中的那把尺了。

 

(話說,如果只禁止動力魚槍呢?)